各学院、处、室、馆、中心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现将学校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放假时间
4月4日(周四)至6日(周六)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7日(周日)上班,执行第六周周五(4月5日)的教学安排。
二、有关事项
1.教务处和各学院要妥善落实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,确保教学安排正常进行。
2.学工处、国际处和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,提醒学生在外出、返乡途中注意加强安全防范,杜绝交通安全、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3.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祀祖先的传统节日,全校党员干部要牢记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的精神,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,严禁铺张浪费,严禁违规吃喝。
4.安保处、学工处、国际处和后勤服务中心要按规定落实值班值守制度,遇有突发事件须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相关部门的值班安排请于3月29日中午下班前报校办。学校的值班安排另行通知。
学校办公室
2024年3月29日